气愤!海南一护士夜间被患者持刀伤害!院方:无医疗纠纷,警方已介入!网友群情激愤:拒绝和解,必须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追究
海南一护士夜间被患者伤害!
院方:无医疗纠纷,警方已介入!
唉,真是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起伤医案,只寄希望于警方尽快查明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等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6月12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海口一护士夜间被患者持刀伤害,警方已介入”,随后该新闻事件被广泛关注。
6月13日凌晨,针对这名护士被患者伤害的事件,当事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情况说明。
据情况通报显示,该伤医事件发生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二病区。
6月11日中午,患者林某因病入住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入院时林某情绪正常,未发现精神异常表现,无医疗纠纷情况。
6月12日00:01,正当深夜凌晨时分,在当班护士蔡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该患者突然绕到其身后勒住其脖子,用水果刀割向护士颈部。
蔡护士用左手进行遮挡,左手上臂内侧被水果刀割伤。科室其他医护人员及医院安保人员立即协同当场将林某控制,并立即报警,当地派出所警员及时赶到,将林某带往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介入调查中。
事件发生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度重视,积极处置,受伤的蔡护士被紧急送往手术室,术中探查可见伤口长约7cm,左尺侧腕屈肌部分断裂,肌内动脉断裂出血,尺神经外膜淤血水肿,行清创缝合术后安返病房。
随后,该院党政负责人、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全院职工及时到病房对蔡护士及其家属进行慰问。目前蔡护士情绪稳定,由家属进行陪护,已安排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医院方面表示:“感谢社会各界对该事件的关注和对蔡护士的同情与关心。我们强烈谴责伤害医务人员的恶劣行径,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执法,坚决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通报发出来后,短短一天,该伤医事件就已成为热点话题,人们十分疑惑,既然没有医疗纠纷,为什么患者还要去如此伤害这名护士呢?这名患者做出如此恶劣行径的原因到底是啥?
河北一名自媒体大咖在微博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表示:“这起伤医案必须要十分重视,细想起来真的很可怕!患者中午住院,才相隔半天就去伤医了,确实很难有什么医患纠纷。这个患者住院的时候事先准备了水果刀,说明其早有打算,选择在深夜行凶,而且当时护士形单影只,可见这个患者无差别攻击,并没有什么特定的行凶对象。在医院工作的医护们以后都小心点吧,最近很多人都挺暴戾的,动不动就爱发火,明显感觉恶性事件增多了,医患矛盾又是比较紧张的一根弦,处理不当就容易出问题。”
网友质疑:什么叫做护士情绪稳定?
拒绝谅解!
能被判定涉嫌故意杀人吗?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对护士这个群体极其同情,给予了十足的安慰与呵护,看着让人心里好受了很多。
安徽一名刚出院的患者就表达了关心,她表示:“护士太辛苦了,怎么能伤害护士呢!我住院这半个月来,深有体会。她们日夜守护着患者,她们对待病人尽职尽责,是人们心中最可爱的人,不理解为什么要去伤害她们呢?这个人真的罪孽深重,把刀对着弱者,毫无怜悯之心,必须严惩凶手!呼吁社会上的所有民众,将心比心,要尊重体谅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就算感到委屈、对医疗服务不满意,也可以走法律的渠道,采取如此极端恶劣伤医行为,不可原谅!”
不过,也有医生从另一种角度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河北一名医生在看到通报中“护士情绪稳定”这句话后,随即表示:“护士被人伤害了,别人要割她的脖子,她的情绪怎么可能稳定的下来?这会儿指不定如何伤心呢,真的心痛如绞,如果在我身上发生了这件事,康复后我可能就会立刻离职了!”
“很多医院在出现伤医事件后,如果出现了受害者情绪稳定的表述,就表示医院不想把事情弄大,想让事情静悄悄过去就算了,事后再进行和稀泥式的调解,取得谅解,给予赔偿,可能这事就真的这么过去了。我见过好几个伤害事件,就是这么调解的!我只想说,医院和受害护士要硬气点,这是刑事犯罪,从这个患者抹脖子的行为来看,说他涉嫌故意杀人都能成立。请拒绝和解、谅解、原谅、宽恕等一切调解行为,这是犯罪,务必要严厉追究刑事责任,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这起伤医案中,犯罪嫌疑人肯定要负刑事责任,但鉴于“无缘无故的伤害”“事发在神经内科”,笔者也隐约有一种担心:如果犯罪嫌疑人以精神心理疾病脱罪,或者他真有精神类疾病,可又该如何是好?
另外,如网友所言,患者持刀向护士的脖子上割去是否真的涉嫌故意杀人呢?有先例吗?
在以往的伤医案中,还真有被判处“涉嫌故意杀人”的先例。
据《北京日报》消息,2023年2月2日9时53分,沈阳市皇姑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66岁)持改装射钉枪,将医生白某击伤。接到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马某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
随后2023年2月7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2月2日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持改制枪对医务人员行凶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另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7月,柳州市鱼峰区男健医院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名医生死亡。
行凶者黄某身为患者,认为自己被医生梅某某欺骗,只是医治生殖器颗粒,却被做了包皮手术,心中愤懑不平,遂持刀报复行凶,去医院外的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带刀去医院二楼医生办公室找梅某某,朝着梅某某胸部连捅多刀,并追捅梅某某到一楼大厅。梅某某虽逃到一楼副院长办公室内躲避,但最终还是经抢救无效后大出血死亡。
随后,嫌疑人黄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4月14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无论行凶结果如何,黄某的持刀伤害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最终,黄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被害医生家属经济损失6.7万余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通过以上两个典型类似的案例可知,如果行凶后果严重,伤医案也是可以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
有护士表示自己不敢单独值夜班了
要深度剖析患者频频伤医的三大原因
这件事发生在护士身上,已经给护士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上海一名三甲护士表示:“我们医院病人可多了,全国的病人都有,鱼龙混杂,这个伤害护士的事件发生在值夜班期间,又发生的悄无声息,如果突然有一个人在我背后掐住我的脖子,我非吓死,现在已经有很多小姐妹不敢单独值夜班了,真的很害怕。”
甚至还有的护士要求夜班隔离,湖北一名护士表示:“值班时应该在诊台安装一圈护栏,这样我们护士夜里值班时能跟其他人隔离开,就算有人要靠近我,我也能及时听到声音,提前有个心理防范。另外,医院大门也要装安检,所有管制器具都不能拿进来,没有这些防备措施,我上个班都不能安心。”
对于护士的担心,有医生认为:就算你不去单独值夜班、把自己和别人隔离得远远的,但只要别人有了想伤害你的想法,总有一百种办法去伤害你。
确实,伤医行为是一种复杂的行为,我们作为医护人员要明白一些患者为什么会采取这种过激恶劣的方式。
首先,伤医原因之一是“患者对于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在落空之后心理落差大,从而怨怼医护人员”。
那么,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要多科普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多宣传医生乃至于医学事业不是万能的、医生不是神,在开展诊疗之前就要事先不断地重复申明,让患者提前有个预期,须知,夸大疗效一定会带来医患纠纷!
伤医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医务人员工作量过大,一名医务人员要面对的患者数以百计,导致了医患沟通的不足”。
对此,以后的工作要朝着减少医生工作量、加大培训医生的沟通能力这两个方向去开展,要知道90%的医患纠纷都是因为沟通不足,沟通不足,患者就认为自己不受重视,那么,医患矛盾自然就来了。
伤医中另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医保支付水平较低,很多患者‘因病致贫’或者‘人财两空’,不堪经济负担,将负能量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怎么才能让患者不会因为治病而致贫?怎么才能避免患者人财两空?怎么才能让患者看得起病呢?
以上基于三个伤医原因做出的改变可能短时间难以奏效,那么,现阶段在医院推广安检便是解决燃眉之急的好办法。
2021年9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政策推出后,很多人反对全国推广,认为安检是“多此一举”,有心人总有机会把利器带进去,根本起不到作用,没必要耗费人力物力去做一件收效甚微的事。
虽然这种言论占据上风,但诚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所言:“虽然多了一道程序,可却是对医生护士和大家伙儿负责啊。那些危险的东西,就应该被拦截下来。你是来看病瞧病的,当然是不该带的就别带,即使利器藏得再隐秘,但是只要能发现一个,就能减少一份潜在的危险,有什么不好的呢?”